臺灣計劃通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為因應臺灣中階技術人力缺工逐年擴大,且產業一再反映優秀資深移工受限就業服務法工作年限限制,加上鄰近國家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技術人力,臺灣勞動部門與相關部會多次協商,留用薪資與技術條件符合規定,且在臺灣工作6年以上移工或副學士學位以上僑外生,並初步限定以海洋漁撈、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及看護工等缺工產業從事工作,未來亦將視經濟發展需求滾動檢討開放業別。
未來在臺灣工作滿6年以上的移工,及取得臺灣副學士學位的僑外生符合薪資與技術條件者,均可由雇主申請在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並且無工作年限的限制。該項法案可望今年4月底前正式上路,相關資訊如下:
同現行聘僱移工之雇主資格條件
需特別注意名額的部份,產業類個別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25%,且移工、中階人力及專業外國人合計不超過總員工50%。資深移工或僑外生轉為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後,在臺工作無工作年限之限制,且連續工作5年且符合資格者得申請永久居留
資料來源:臺灣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