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需委任至少一位監察人行使監督審查公司的職權,主要是制衡董事有無侵害一般股東的權利,防止其利用職權監守自盜。因此,監察人不可以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且監察人資訊是公開可被查詢的。 台灣公司監察人的主要職責如下: 監察人可以為了公司的利益,在必要 […]
台灣房地合一新制下,怎麼安排房地產的傳承是最佳方式? 房子移轉給子女使用贈與,可用公告現值計算贈與金額,且有免稅額可節稅。但是,日後小孩賣掉房子,會面臨巨額房地合一稅,因為以當初贈與時的公告現值(比僅約為市價的三成左右,偏低許多)減掉實際售價來計算,會產生極大的獲利,需要繳很重的房地合 […]
依台灣公司法規定,台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的任期最多為三年,任期到時都必需辦理改選。不過每次改選的董事監察人如和先前人選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但卻來不及改選時,可以延長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來不及改選的定義為: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公司是否選出新任董事為判斷,至於 […]
美國EB-1簽證是一種以就業為基礎的優先簽證,又稱為傑出人才綠卡。適用於某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方面具有傑出能力的個人、傑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員,以及跨國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這些人必須擁有顯著的成就記錄,並能夠在其領域持續表現出擁有國內或國際讚譽。 EB-1 簽證流程通常涉及雇主擔保個人以及大 […]
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會召開一次股東常會,若有重大事項需討論,也可以召開股東臨時會。原則上股東會及股東臨時會都是由董事會召集,但如果董事會不能召集,可以有下面二種方式召開股東臨時會: 董事會不能召集,監察人可以為了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臨時會。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且總數達3% […]
E-2簽證能夠使外國投資人及其家人在美國自由生活與工作,這是美國最早的簽證之一。E-2簽證起源於美國與特定國家的一項條約,即﹝友好通商航海條約﹞﹙Treaty of 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此類條約最早是在1815年與英國簽訂,目的是為了促進過去兩 […]
台灣公司營業項目如為經營國際貿易,需進口或出口商品,公司註冊完成後,需至台灣國貿局辦理進出口廠商登記。 申請進出口廠商登記的第一步,需要先辦理公司英文名稱預查,先查詢擬註冊的英文名稱是否已被別的公司註冊,或已有公司註冊商標。如無上述的情況,經審查後可以進行該英文名稱的保留。該英文名稱最 […]
為抑止台灣不當炒房,新的台灣所得稅法針對出售房地產的課稅規定(下稱「房地合一稅」),已經在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依照持有期間給予不同的課稅級距,持有期間愈長,稅率愈低,以鼓勵長期持有,杜絕短期炒作。但山不轉路轉,許多人會想出許多漏洞來規避稅負,因此在2021年7月1日增訂應納入房地合一課稅態樣 […]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下文所述馬來西亞公司,特指根據馬來西亞《公司法2016》註冊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是一種象徵著股東在公司中的所有權的證券。 公司通常會發行各種類型的股票,賦予其持有人不同類型的權利。 馬來西亞公司向股東發行的兩種最普遍的股票類型是普通股和特別股。 […]
一、 馬來西亞開餐廳的熱門地點在哪裡? 餐廳的合適位置應靠近公共交通、購物中心、辦公樓、學校/大學或旅遊景點,以確保有穩定的顧客族群。 該地點也需進出便利及有足夠的停車位。 在馬來西亞開設餐廳的熱門地點包括吉隆坡、八打靈市、梳邦市、檳城、馬六甲等。 二、 外國人在馬來西亞開餐廳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