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另外說明,本報價所指外商獨資公司,特指根據中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組建、及成立、由一個或多於一個外國公司或個人全資持有之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外國投資者於中國大陸投資經營業務作為常用的投資形式。
概覽
本董事或監事變更登記服務報價只適用於深圳登記之外商獨資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並假設該外商獨資公司之經營範圍不涉及需要特別牌照或許可(前置或後置審批)之業務。
本所代理變更一家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之費用為RMB8,000。本所之服務費用已經包含本報價第一節第1項所列之服務,本所之服務費不包含政府規費、快遞費及文件翻譯服務費用等。該等費用請參閱第一節及附表1。
辦理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變更,客戶需要提供深圳公司董事或監事的身份證明影本、公司登記證書及印章等。具體資料請參閱本報價第四節。
一般情況下,完成一家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的全部變更登記手續,需時約3至5個星期。前述變更登記所需時間,以客戶向啟源提供變更登記所需文件之日算起。具體時間請參閱本報價第三節。
如果客戶擬變更董事或監事之深圳外商獨資公司所經營之業務需要另行申請牌照或許可,則本所可能需要調整服務費用,而變更所需時間也會相應延長。詳情敬請向本所之專業顧問查詢。
一、 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變更服務費用
1、 變更服務費用
本所代理變更一家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之費用為RMB8,000。本所之收費具體包含下列服務項目:
(1) 編製全套變更登記文件
(2) 提交網上工商變更申請
(3) 預約現場工商變更申請日期
(4) 提交紙本工商變更申請
(5) 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
如果深圳公司所從事的業務需要額外進行相關部門的前置或後置審批,有關費用將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報價。
2、 行政費用
上述服務收費不包含深圳工商登記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行政收費。政府行政收費根據發票實報實銷。
3、 翻譯費用
本節第1項所述服務費用不包含文件翻譯服務。如所客戶所提供的文件需要翻譯成中文,或者客戶需要本所提供申請文件的英文或日文譯本作為參考之用,本所可以提供翻譯服務,有關翻譯費用將另行報價。
前述費用均為不含稅價。如果需要大陸稅務發票,需另加7.5%的增值稅及附加稅項。
上述各項費用匯總,請參閱附表一“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變更費用明細表”。
二、 付款時間及辦法
本所要求全額收取服務費用後才開設辦理設立手續。本所接受現金、銀行轉帳、匯款及PAYPAL。如以PYA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啟源會於您確認設立訂單之時,開具關於設立及開戶的服務費用帳單並把帳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引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如果需要本公司開發中國大陸或者台灣之發票,則本事務所會額外收取根據當地稅法規定的增值稅或營業稅。
三、 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變更所需資料
辦理一家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變更登記手續需準備并提供以下資料:
(1) 新任董事或監事的身份證明影本
(2) 新任董事或監事的內地手機號碼、郵箱及住址
(3) 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原件
(4) 公司印章
(5) 設立機關臨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四、 變更登記所需時間
一般情況下,完成一家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的全部變更登記手續,需時約3至5個星期。具體請參閱下列進度表。
序號 | 項目 | 辦理時限
(工作日) |
前期籌備 | ||
1 | 準備所需的資料、文件 | 客戶計劃 |
申請變更登記 | ||
2 | 提交網上工商變更申請 | 1 |
3 | 預約現場工商變更申請日期 | 5 |
4 | 提交紙本工商變更申請 | 3-5 |
5 | 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 | 3-6 |
約3-5個星期 |
附件1 – 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董事或監事變更服務費用明細表
序號 | 項目 | 金額
RMB |
1 | 深圳外商獨資公司股東名稱變更服務費用(註1) | 8,000 |
2 | 雜費 | 500 |
3 | 公司註冊政府行政費用及其他開支(註2) | N/A |
4 | 文件翻譯費用(如需要) | 另議 |
合計 | 8,500 |
備註:
1、 如果客戶之深圳外商獨資公司所經營之業務需要另行申請許可或者牌照,本所可以代辦,費用另議。
2、 本附件所列政府規費及其他開支為預估金額。政府規費及其他開支根據發票費實報實銷。
3、 上表所列費用均為不含稅價,如需中國稅務發票,需附加7.5%之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