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營利事業所得稅課徵方式比較

臺灣營利事業所得稅課徵方式比較

 

一、  擴大書面審核申報

 

係指營業收入加非營業收入合計不超過新臺幣三千萬之臺灣中小企業,因帳務不健全及為免除國稅局查帳之困擾,縱使公司帳務結算後之純益率低於臺灣國稅局訂定之擴大書審純益率,亦同意在結算時調整純益率至擴大書審純益率申報納稅(例:帳上純益率是2%,同意申報純益率為6%)。

 

優點:

  • 採用此種方式僅需要書面審核,被調帳查核的機會較小,案件抽查比率約10%。

2、   可不用精細的處理帳務,故可以用很低的價格,委託外面事務所代辦報稅及記帳事宜。

 

缺點:

1、    一定需要繳稅。但由於此法方法限制在營收新臺幣三千萬以下企業才適用,故最高需繳稅金額也不會無限上崗。

2、    臺灣國稅局依法抽查企業帳簿證時,往往因帳簿記錄不全、憑證不足、或記載不符規定而核定補繳稅款,金額反而較依法結算申報應繳納之稅額高出很多。

3、    由於此方式會造成公司交給臺灣國稅局的報表及公司內部報表不一致,若是新創企業要找外部股東加入,外部股東可能無法接受公司有二套帳。

 

注意事項:

1、    公司提供給事務所記帳的憑證,需注意事務所是否都予以入帳。有些不肖事務所以較低記帳費吸引客戶後,僅以營業稅申報金額調整後,直接以書面純益率入帳,所給予進銷憑證則完全沒入帳。

2、    需注意每年是否都將傳票及憑證完整交還客戶。雖然說書面查帳機率低,但不幸被稅局抽核,只要帳冊齊全還是可以提供給國稅局查核。但有些事務所入帳後,每年度均未將憑證貼在傳票後面,也未將帳冊印出,歸還給客戶的東西只有進銷憑證,這種情形以後是完全無法被查核的。

 

二、  查帳申報

 

公司平時依實際交易情形,完整且誠實的執行會計工作。年終時依記載帳冊憑證,計算所得及繳交稅款。若後續被國稅局選擇抽查到,由於帳務誠實登載,也可禁得起國稅局調帳查核。

優點:

  • 可核實課說,虧損就不用繳稅。
  • 不用負擔委託會計師簽證申報的費用。

 

缺點:

  • 公司須將帳證準備齊全,以供稅捐稽徵機關調查,如果會計人員不熟悉稅法,可能因疏忽導致補稅。
  • 若公司帳面實際為虧損,無法享用未來十年的虧損扣抵,。公司想要享用未來十年的虧損扣抵,必須課稅年度有委託會計師簽證申報,才能享用。

 

三、  會計師簽證申報

 

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會計師會在五月份報稅時,除了公司結算申報書以外,另外附上經查核並有會計師簽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簽證申報查核報告書」給國稅局。

 

1、    平時記帳有經過專業人員輔導,己經有較詳細成本記錄,收支正確。

2、    憑證可供查對。

3、    每年結算,必須委託會計師簽證做成簽證報告書及備有查核記錄。

4、    公司內部訂有監控商品含材料(進銷存)及人事等管理制度。並依上列所述之規定,於報表”帳列數”做適當之調整得知”申報數”後出具報告,並填具結算申報書申報。

 

優點:

1、    藉由會計師運用規劃與指導,善用合法的節稅管道,避免繳交不合理的稅負。

2、    採會計師簽證申報者,交際費支出可列支限額較一般申報高,以減輕稅負

3、    前十年虧損可於獲利年度自當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虧損及扣除年度均經會計師簽證),達到節稅效果。

4、    採會計師簽證申報者,係提供會計師查核工作底稿供稽徵機關審查,故需提示資料較少,且由具經驗的會計師直接與臺灣國稅局審查人員溝通,提出解釋與補充說明,以避免公司會計人員經驗不足,造成雙方認定差異。

 

缺點:需負擔一筆委任會計師的簽證費用。

 

綜上所述,啟源建議規模較小,營業額較低,帳證較不齊全,可採用擴大書面審核;規模較大,營業額較高,帳證齊全,且公司有專責且具經驗的財會人員,則採用查帳申報;倘若營業額已逾新台幣1億元以上,依法必須委託會計師簽證。所以如果公司是已註冊登記,但尚在建廠籌備還未營運,沒有營業收入的話,建議尚不需請會計師出審計報告。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開放記帳士執照後,記帳價格殺得愈來愈低,且都已到了見骨的地步。客戶在詢問記帳費價格時,需注意若事務所只問「是否書審申報?」,就給予非常優惠價格,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一間具規模的事務所,要辦公室租金、薪資、軟體維護等非常多的固定開銷,且每位記帳人員均有各自負責的客戶並依專業回覆客戶的問題。記帳這樣的業務是非常勞力密集的,假設記帳收費非常低價,試想,事務所需要接幾家客戶才能維持營運? 所以,千萬記住!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以低記帳費換來的可能是讓人覺得不專業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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