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EB-4簽證是給特殊職業移民者﹙像是特定國際組織的退休人員、牧師、尼姑、台灣AIT工作人員﹚的移民綠卡,其中最常見且為人所知的移民者類型是宗教移民工作者、退休已故國際組織的美國公民遺孀或鰥夫、和退休的國際組織員工﹙國際組織簽證或北大西洋公約簽證持有人﹚。該類別名額佔總名額數的7.1%,每年EB-4移民簽證額度約10,200個。它在全球並無排期,並且無須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該類別允許申請人的配偶及未滿21歲子女可以一起獲得綠卡。
EB-4特殊職業移民申請人包括:
申請EB-4宗教人士移民時,僱主與該外籍員工都必須滿足一定要求。 移民局一般會從下面這幾個方面判斷僱主是否是真正的宗教機構以及該外籍人士到達美國之後是否會真正履行宗教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