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司外國稅收抵免介紹
于美國境內成立的公司,如果已向外國或美國海外領地繳納了當地的所得稅,則他們可能可以將其作為外國稅收抵免,來抵扣美國的應納所得稅。
外國稅收抵免的目的是通過外國稅收抵免限制,使得美國納稅人的全球有效稅率不超過美國法定稅率。
如果您的公司已繳納或應計的外國稅款滿足以下條件,則可能適用於外國稅收抵免:
1、 您只能對由外國或美國海外領地向您的公司所徵收的外國稅款申請抵免。
2、 您的公司必須已經支付或應計外國稅款。
3、 您可用於抵免的外國稅款僅是您在這一年內支付或應計的法律和實際發生的外國稅負。符合條件的外國稅款金額必須減去外國政府或美國海外領地的外國稅收退款。
4、 要獲得該稅收抵免的資格,繳納給外國或美國海外領地的稅款必須具有美國意義上的所得稅性質。
公司可以通過提交表格1118來計算他們可使用的外國稅收抵免額度。
外國稅收抵免額度可以通過以下來計算:
第1步: 確定在該納稅年度支付或應計的合格外國所得稅。
第2步: 計算外國稅收抵免限制。這是通過將使用外國稅收抵扣前的美國應納稅所得額乘以外國來源應稅收入與全球應稅收入之比得出的。
第3步: 確定已繳納的合格外國所得稅(第1步)或外國稅收抵免限制(第2步)中的較小者,該金額則為可使用的外國稅收抵免額度。
本年度任何未使用的外國稅收抵免都可以向前結轉一年,向後結轉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