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申請投資台灣併購公司案件或重大交易行為時,台灣經濟部門會要求檢附獨立性專家出具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書。獨立專家係指併購雙方以外不具利害關係之第三者律師、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並檢附獨立專家之資格證明文件;若為國外獨立專家,必要時經濟部門會要求該資格證明文件應經該國當地民間公證人驗證。
獨立性專家出具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書,係指獨立專家針對交易格是否合理所表達的意見,應包括下面內容:
獨立性專家出具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書除了上述內容外,也需要具體聲明與雙方當事人不具利害關係,該合理性意見書之製作確實,已考量雙方公司實際營運狀況、真實價值,並本於客觀、公正、獨立超然之立場出具,並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