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每年9月將進入營利事業暫繳申報季,臺灣財政部門近日表示,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內,符合一定情況,可在辦理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2022/9/1-2022/9/30),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公司登記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暫繳。由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已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且考量臺灣今年4月起疫情升溫,部分行業營運仍受疫情影響,因此繼續提供免辦理202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紓困措施。這己經是既2020年及2021年之後,再一次可申請免暫繳。
臺灣財政部門進一步指出,上開措施採「申請從簡,認定從寬」原則辦理,有兩種情況的營利事業,可免申請,直接適用。
只要符合以下二情況之一,即可提出申請:
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
二、是受疫情影響,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2022年1月起任連續兩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一個月之營業額較2021年12月以前六個月或2020年以後之任一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
只要符合以下二情況之一,即免提出申請,可直接適用:
一、營利事業已依該部2020年7月31日令或2021年8月6日令規定免辦理2020年度或2021年度營所稅暫繳者,可直接適用免辦理2022年度營所稅暫繳,無須再提出申請。
二、營利事業於辦理2022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如已依規定經國稅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或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亦無須再提出申請,可直接適用免辦理2022年度營所稅暫繳紓困措施,以資簡政便民。
以甲公司為例:甲公司2022年3-4月營業稅申報銷售金額為台幣100萬元;與2021年3-4月營業稅申報銷售金額為台幣118萬元,經計算 (100-118)/118=-15.25%,即衰退超過15%,因此僅需要檢附申請書以及衰退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即可。
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以曆年制而言為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會計年度比照推算,如4月制即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參考資料:
台灣營利事業所得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