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及標準匯總(續2)

中國稅務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及標準匯總(續2

序號 扣除項目 扣除標準/

限額比例

說明事項
32 未經核定準備金 不得扣除  
33 固定資產折舊 規定範圍內可扣 不超過最低折舊年限
34 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 規定範圍內可扣 林木類10年,畜類3年
35 無形資產攤銷 不低於10年分攤 一般無形資產
法律或合同約定年限分攤 投資或受讓的無形資產
不可扣除 自創商譽
不可扣除 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36

 

長期待攤費用 限額內可扣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房屋建築物改建支出,按預計尚可使用年限分攤
2、租入房屋建築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約定的剩餘租賃期分攤
3、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攤
4、其他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年限不低於3年
37 開辦費 可以扣除 開始經營當年一次性扣除或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38 低值易耗品攤銷 據實  
39 審計及公證費 據實  
40 研究開發費用 加計扣除 從事國家規定項目的研發活動發生的研發費,年度匯算時向稅局申請加扣
41 稅金 可以扣除 所得稅和增值稅不得扣除
42 諮詢、訴訟費 據實  
43 差旅費 據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