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還國稅局錯誤退稅

退還國稅局錯誤退稅

 

有時,由於國稅局的錯誤,納稅人可能會收到錯誤的退稅。 “錯誤退稅” 是指您無權獲得的退稅或退稅金額超出您應得的金額。如果您收到了錯誤的退稅,您有法律義務將款項退還給美國國稅局。而且退還得越快越好-長時間持有該筆錯誤退款可能會導致額外的利息或罰款。例如,國稅局曾錯誤地將數百萬張經濟刺激性支票寄給了不合格的納稅人(非居民外國人),而納稅人有義務立即將款項退還給國稅局。

 

如果您的退稅是紙質支票且尚未兌現,您應該在支票背面的背書區標明“作廢”,並附上備註寫明“退還錯誤退稅支票”。然後即刻或不晚於21天內將該支票和備註說明一同寄往國稅局辦公室。

 

如果您的退稅是紙質支票且已經兌現,您應該立即或不晚於21天內將個人支票、銀行匯票等交給下列適當的國稅局辦公室。請注意,兌現錯誤退稅支票可能會導致欠國稅局的利息。

 

如果您的退稅是通過直接存款的方式,您需要直接聯繫存款的銀行或金融機構的自動清算部門,讓他們向國稅局退還所收退稅。您還需撥打國稅局電話去解釋為何歸還該筆退稅。您可能會被國稅局收取利息由於錯誤退稅。

 

當您的退稅金額(紙質支票或直接存款)與預期金額不同時,可能表明國稅局更改了您的稅表,您需查看是否收到了國稅局解釋稅表調整情況的信件。若您需要進一步的協助,您也可以直接聯繫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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